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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恋爱关系中,情侣间的经济往来时常发生,但当一方因感情破裂要求返还赠与款项时,如何认定这些款项的性质、是否需要返还,成为了法律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。本文将结合案例,探讨恋爱期间情侣转账的法律性质及返还问题。
恋爱期间赠与款项的法律性质
在司法实践中,法院通常将恋爱期间的转账分为小额赠与和大额赠与两类。法院以转账金额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为依据,认定赠与的性质并作出判决。
1. 小额赠与:感情支出的必要性
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普遍观点,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一般应当认定为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,属于无偿赠与,通常不应当要求返还。
2. 大额赠与:附条件的赠与
然而,对于金额较大的转账,司法机关通常认为该赠与行为可被视为“附条件的赠与”。这种赠与合同附有解除条件,即如果未能实现结婚或共同生活的条件,赠与合同失效,受赠人应当返还赠与的财物。
特殊含义的转账:是否需要返还?
在一些案件中,法院也会考虑转账的特殊含义。例如,若转账附带了“520”或其他具有象征意义的注释,这可能意味着赠与款项是为了表达爱意,而非单纯的财物赠与。在上述的重庆市潼南区案例中,法院扣除了金额中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,认为这部分款项属于正常的恋爱赠与,不需要返还。
法律提示:情侣赠与中的注意事项
法院在处理情侣间赠与合同纠纷时,通常会根据转账的金额、双方的经济状况、交往的具体情况及其是否涉及结婚等因素,综合判断转账是否属于“附条件赠与”。若大额赠与未能实现其附带的条件,赠与人通常有权要求返还。
对于恋爱中的情侣来说,若是涉及大额赠与,特别是伴随有结婚或共同生活的条件时,最好在赠与时就明确表明目的和条件,以避免未来因关系破裂而产生纠纷。在涉及较大金额的赠与时,建议双方签订明确的赠与协议,详细约定赠与的目的及条件,以保障赠与双方的合法权益。